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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怀柔区城管委党组书记、主任喻永刚指示:全区内的建筑垃圾今后将统一调度至怀柔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进行正规消纳!
时间:Nov 8, 201

为推进怀柔区建筑垃圾的处置工作,10月10日,怀柔区城管委组织召开了“怀柔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工作部署会”,对《怀柔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宣贯。怀柔区镇乡街道、住建委、发改委、审计局、规划国土委、财政局、城管执法监察局、环保局等二十余个委办局和物业、施工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怀柔区城管委党组书记、主任喻永刚指出:

全区内的建筑垃圾将统一调度至怀柔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进行正规消纳

《怀柔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试行)》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全面取消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消纳点,建筑垃圾的处置将从传统填埋的粗犷式消纳方式向崭新的、可持续的资源化处置方式转变,,并对偷倒、乱倒等违法行为进行从严处罚。参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研读、领会管理办法,确保怀柔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作的稳步推进。

北京建工资源公司副总经理王淼表示:

经过3个月的努力,怀柔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已完成建设、安装调试工作,项目将于10月中旬投入试运营。《怀柔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出台,无疑对规范行业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作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行业领军企业,北京建工资源公司将充分发挥国企担当,为保卫“首都后花园”的绿水青山贡献自己的力量!

政策链接

怀柔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由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针对怀柔区建筑垃圾处置及循环利用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

明确责任:

1.明确了怀柔区政府负责统筹全区建筑垃圾管理及处置工作,镇乡街道负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谁产生谁负责”,严禁私自填埋;

明确处置方式:

2.明确了拆除类建筑垃圾(拆除、拆违类)由建设(拆除)单位负责统一运至大屯建筑垃圾消纳场(怀柔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进行资源化处置;

明确许可:

3.建设(拆除)单位选择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签订处置协议,并明确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的结算方式和结算进度。

明确再生产品应用:

4.鼓励全区内各施工单位优先使用再生产品,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交底中明确具体使用工程部位和产品。

要求严格执法:

5.全区将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工地、运输车辆存在的偷倒乱倒、证件不齐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其纳入属地考核。